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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探索与思考
】作者:  来源: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  时间:2017-12-05 17:05:31  浏览 人次
 

在当前的执纪审查实践中,基层党委(党组)、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”的要求上,认识不断深入,“抓早抓小”也逐渐成为各级党委和纪委的共识和工作要求,但由于固有习惯的影响,思维定式的影响,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”虽然已经广为人知、深入人心,但在具体操作上、具体到人和事时,往往出现一些偏差和不足。

一、我区在落实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”要求中的做法和经验

(一)四项举措践行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一是“常”监督。突出问题导向,及时主动出击,紧紧抓住春节、中秋、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,组织强化暗访督查、交叉督查、随机督查等工作力度,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抓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,形成严守“八项规定”、纠“四风”常态机制。二是“早”提醒。在重大节日到来前和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事项时,及时发送廉洁过节等警示信息。筛选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,以网络办公平台、电子屏、文件等形式进行通报,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。制定谈话提纲、拓展谈话方式、严格谈话程序,让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成为常态,2017年1-10月,区纪委共谈话函询30件,组织处理46人。三是“快”审查。转变纪律审查方式,以违纪问题为重点,以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为标准,及时进行调查处理,该处分的予以处分,该作职务调整的予以职务调整,做到快查快结。四是“严”问责。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问题线索反映集中、群众反映强烈,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。同时,进行责任倒查,对落实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,严格进行责任追究。2017年受理信访举报件55件,处置各类问题线索82件,立结案16件,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,其中科级干部8人,一般人员15人,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,收缴违纪资金106余万元。

(二)“两注重三规范”扎实开展谈话函询工作一是注重抓早抓小。对反映事实较为明显、但违纪性质较为轻微,反映事项具体、情节简单,或者反映问题笼统,多为道听途说,通过谈话函询能够弄清事实的进行谈话函询。二是注重逐级谈话。被反映人是正科级干部的,由纪委书记、副书记组织谈话;被反映人是副科级干部的,由纪委常委组织谈话;被反映人是一般干部或其他人员的由问题线索承办室负责实施。三是规范工作程序。填写《谈话(函询)审批表》和《谈话(函询)通知书》,报领导逐级审批;被谈话的人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谈话,并做好谈话记录,五个工作日内将本人签名的书面说明、相关证明等材料经本级党委(党组)及纪委(纪检组)主要负责人审签后,报送区纪委。被函询的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根据《函询通知书》要求如实作出说明,经本级党委(党组)以及纪委(纪检组)主要负责人审签后,报送区纪委。四是规范处置方式。对谈话函询不配合或解释不清的,可再次进行谈话或函询;需初核、拟立案的,按照相应程序办理;需暂存的,由承办室保存;可以了结的,报经承办室、主管常委同意后,实行审核会签或集体评审。五是规范线索管理。通过谈话函询处置过的问题线索,由信访室转办、督办的,由信访室对线索材料进行归档;由案管室转办、督办的,由案管室对线索材料进行归档;线索进入立案程序的,由案管室对案件材料进行归档。

(三)从“微”处着手打造廉政教育新亮点一是“廉政微信息”提醒。针对元旦、春节、十一等重要节日期间违纪事件易发等特点,运用微信、短信、清风老城等平台,精心编写廉政微信息,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过节。二是“廉政微短片”警示。采取廉政教育融入“微短片”的形式,选取近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,利用“廉政夜校”等形式,采取播放短片、分组讨论、撰写感想体会等形式,将警示教育传递给党员干部。三是“廉政微文”提示。紧紧围绕“两个责任”是什么、做什么、怎么做等关键问题,针对不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,以短文的形式,分类进行岗位廉政职责提示。

二、存在的不足和问题

(一)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对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视程度不同,部分党员干部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党员干部对为什么要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”,说不清、道不明、讲不透,极少数党员干部除了《纪律处分条例》外根本不知道党内还有哪些纪律,更不把纪律当回事。认为偶尔犯一些小错误在所难免,远远够不上处分。一些领导干部对应该执行的纪律和规矩掌握不够,“红线”和“底线”模糊不清,直到踩了红线、挨了板子,才知道违纪违规。

(二)老好人思想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,责任意识、担当意识不强有的党委(党组)不想或不敢严抓纪律,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问题后,或担心有损声誉、影响大局,不想查处;或不以为然,听之任之,不去查处;或担心报复,怕得罪人,不敢查处。有的明里一套、暗里一套,在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上合意就执行,不合意就强调本单位特殊性,消极应付。个别党员领导干部遇到问题就互相推卸责任,只尽责不负责,只履职不担责,在讲政治、守纪律、顾大局上没有发挥好应有的表率和带头作用。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执行纪律的过程中存在执纪不严,该处理的不处理,该重处的轻处,认为只要不违法,违纪就是“小节”,导致纪律成为“纸老虎”、“稻草人”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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